六、加分政策 1、學科帶頭人:省級4分、市級2分; 2、骨干教師:省級3分、市級2分; 3、教壇新星(教學能手):省級4分、市級2分、縣級1分; 4、課堂教學評比:省級一等獎3分,省級二等獎2.5分,市級一等獎和省級三等獎2分,市級二等獎1.5分,縣級一等獎和市級三等獎1分; 5、模范教師、優(yōu)秀教師和優(yōu)秀(先進)教育工作者:國家級5分、省級3分、市級2分、縣級1分。 教壇新星、學科帶頭人、骨干教師、課堂教學評比等業(yè)務性榮譽與申報學科必須專業(yè)對口,否則不予加分。每人只記一項最高獎勵加分。 七、總成績合成排序及確定擬調人員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按照6:4比例合成為考試成績(分值均保留2位小數(shù)),再根據(jù)考試成績和加分合成總成績。按照各校各學科確定的選調名額,分學校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調人員。若總成績相同的,則按面試成績高的;若面試成績也相同的,則按加分高的、第一學歷高的、教齡長的、年齡大的優(yōu)先原則排序確定。 八、資格復審和考核 對擬調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全面考核。資格復審和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其選調資格;考核不合格出現(xiàn)的空額崗位,仍按以上規(guī)定給予一次性遞補。 九、公示和聘用 考試、考核工作結束后,根據(jù)考試和考核結果最終確定擬選調人員,在含山教育網(wǎng)公示。對公示期內無異議的,安排上崗,辦理調動手續(xù),新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(有關職稱工資按新調入學校崗位聘任情況確定)。 十、組織領導 2013年選調教師工作由縣教育局會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,縣監(jiān)察局予以監(jiān)督。 本公告由含山縣教育局、人社局負責解釋。 咨詢電話:0555-4332879(縣教育局) 0555-4958073(縣人社局) 監(jiān)督電話:0555-4311111(縣監(jiān)察局) 含山縣教育局 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