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網絡確認繳費。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,在2017年8月23日8:00前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對是否參加筆試進行確認并繳費(按照四川省財政廳、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〔2003〕237號文件規(guī)定,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)。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,視為自動放棄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: 1.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(zhèn)家庭考生; 2.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; 3.父母雙亡、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,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; 4.因疾病、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; 符合上述情形1的考生憑低保證(原件及復印件)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(市、區(qū))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;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(市、區(qū))扶貧辦(部門)發(fā)放的檔案卡、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(原件及復印件)等材料;符合上述情形3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、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,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,于8月22日前的工作日內到報考職位所在市(州)的人事考試機構(報考省法院及各鐵路法院、省檢察院及各鐵路檢察院職位的,到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<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>)遞交減免申請材料,經人事考試機構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,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?忌丛谝(guī)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(xù)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 (三)職位調整。對報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,相應縮減該職位錄用計劃。有關情況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告。 (四)打印準考證。報名成功并確認繳費(含減免確認成功)的考生,于2017年9月18日-22日登錄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(請使用A4紙打印,黑白、彩色均可,保證字跡、照片清晰),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(不含過期身份證、身份證復印件)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。 五、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?荚嚳偝煽儼100分計算,考試總成績=筆試折合總成績+面試成績×30%。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。 (一)筆試 1.筆試科目。筆試科目為《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》和《申論》兩科,每科卷面滿分100分。 2.筆試時間及地點。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3日,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見《準考證》。 3.筆試加分。 (1)“5.12汶川地震”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,在報考“5.12汶川地震”重災區(qū)機關公務員時,受到縣(市、區(qū))、市(州)黨委、政府和市(州)機關、省級機關表彰的,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,受到省委、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,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;報考省內其他地區(qū)公務員時,受到縣(市、區(qū))、市(州)黨委、政府和市(州)機關、省級機關表彰的,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,受到省委、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,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.5分。 “5.12汶川地震”重災區(qū)指:汶川縣、北川羌族自治縣、綿竹市、什邡市、青川縣、茂縣、安縣、都江堰市、平武縣、彭州市、理縣、江油市、廣元市利州區(qū)、廣元市朝天區(qū)、廣元市昭化區(qū)、旺蒼縣、梓潼縣、綿陽市游仙區(qū)、德陽市旌陽區(qū)、小金縣、綿陽市涪城區(qū)、羅江縣、黑水縣、崇州市、劍閣縣、三臺縣、閬中市、鹽亭縣、松潘縣、蒼溪縣、蘆山縣、中江縣、大邑縣、寶興縣、南江縣、廣漢市、漢源縣、石棉縣、九寨溝縣。 在“4.20蘆山地震”抗震救災中受到《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“4.20”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》(川委〔2013〕255號)表彰的,報考“4.20蘆山地震”重災區(qū)機關公務員時,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;報考省內其他地區(qū)公務員時,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.5分。 “4.20蘆山地震”重災區(qū)指:蘆山縣、雅安市雨城區(qū)、天全縣、雅安市名山區(qū)、滎經縣、寶興縣,邛崍市的高何鎮(zhèn)、天臺山鎮(zhèn)、道佐鄉(xiāng)、火井鎮(zhèn)、南寶鄉(xiāng)、夾關鎮(zhèn)。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(guī)定的,不累加,可按最高加分規(guī)定加分。 |